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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萨思是第一次见到会飞的恐龙。
它们翼展数米,喙如尖刺,翅骨粗大,爪似铁钩。
就是……看上去没多少能吃的肉。
大概是为了方便飞行,它们长得有棱有角、体量颇轻,实则力气极大,能轻松带飞重物,比如那几个摔出直升机的倒霉蛋。
余光瞥见,其中一个倒霉蛋似乎是西蒙。
但她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,没有折返相救的意思,不熟。
再者,都到了这档口,“人本位”
的原则将不再适用于努布拉岛的生存环境,而是该由“物竞天择”
占据上风。
大自然的竞争对每一个生命都很公平,是死是活全靠运气,是饱是饥全凭本事。
她不会无缘无故干涉翼龙狩猎,就像翼龙别想从她嘴里讨到好处。
要是放在平日,她多少得研究一下翼龙,顺便思考怎么捕食它们比较容易得手。
可今天不行,她一个地上跑的跟它们一群天上飞的挤进了一个赛道,在结果未出之前分不了输赢。
快点,再快点!
实践出真知,阿萨思意识到会飞的速度比会跑的快,因为它们一路上鲜少遇到障碍。
并且,它们只需俯冲就能对她出手,她却不能飞到空中对它们进行反击。
有够憋屈的!
为了活命,为了变强,她学会了狩猎和伪装,学会了游泳和隐藏,可飞行怎么学?这是她跨不过去的基因门槛!
无法,她只能埋头苦追,速度越来越快。
不多时,她越过了大半翼龙,逐渐超前。
行进途中,她居然又遇到了那两个命大的少年。
他们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车,光秃秃的也没加个盖,正马力全开地驶向人多的地方。
一见她追在车后,他们吓得小脸惨白,再瞥见与她一道飞来的翼龙,两人瞳孔地震,几乎害怕得要碎掉了。
“扎克,快!”
“快不了了!”
他们喊破了喉咙,破车也快不起来,而她一声未出已经与他们的车子并肩。
两人面无人色,满以为要命丧龙嘴——可她对斤两不多的肉不感兴趣,更何况他们还是让她倒胃口的人类。
阿萨思打了个不屑的响鼻,喷了两人一身鼻涕。
而后在他们发懵的注视下,一个大跨步越过车身,全速超越翼龙,只留给他们一个黄尘滚滚的背影。
两人傻了。
扎克拍打方向盘:“我没看错吧,它那是不屑?我都开成赛车了居然被一只恐龙鄙视嘲笑?它还不如吃了我!”
青少年的自尊心持续破防。
格雷喃喃道:“不是错觉,它好像真的不吃人……哦不!
扎克!”
他大喊起来,“是翼龙!